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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发证书
1. 颁发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部委托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,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部共同用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》。
2.学尔森职业资格课程认证证书
考试科目
《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》、《消防安全案例分析》、《消防安全技术实务》三门
报名所需资料
身份证复印件2份,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,1寸照片6张
考试时间
1. 一般定在每年的第四季度
2.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 3 个半天进行。《消防安全技术实务》和《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》科目考试时间均为 2.5 小时,《消防安全案例分析》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。
部分科目免试条件
符合《暂行规定》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,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,可免试《消防安全技术实务》科目,只参加《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》和《消防安全案例分析》2个科目的考试。
(1)2011年12月31日前,评聘工程师技术职务的;
(2)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,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的。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,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。
课程设置
包括:考情分析+应考指南+入门基础+精学精练(教材精讲)
班型特色
扎实基础,精学精练